“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第二十條規定,煤礦企業從業人員負有下列安全生產職責:遵守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作業規程、操作規程,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;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,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,提高安全生產技能,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?!?月12日晚,楊柳礦綜合樓黨建活動中心電教會議室內燈火通明,該礦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班隊長以上管理人員培訓班正在進行。
為全面宣傳貫徹新頒布的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,楊柳礦及時傳達國家、省及集團公司培訓宣貫要求,迅速制定培訓貫徹方案,要求全礦干群圍繞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核心內容、關鍵要素開展全員培訓“一個都不能少”,做到人人詳解,全面落實。
該礦安全培訓中心專門下發通知,要求各基層單位充分利用班前會、安全例會全員開展培訓宣貫,做到培訓資料“十有”和人人過關。同時礦安全辦公會、調度會及時做好相關內容講解,做到培訓宣貫不間斷。該礦礦內廣播“安全之聲”欄目對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進行了全文播報,充分利用電子大屏和工廣條幅開展了廣泛宣傳,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。
在3月12日晚舉辦的班隊長以上管理人員培訓班上,該礦安全副總工程師對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修改的必要性、重要性、緊迫性,修改的主要內容及特點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解讀,重點圍繞強化依法治理、加強依法監管、加大法律責任追究等內容進行系統講解。
目前,該礦《煤礦安全生產條例》培訓宣貫工作正在有序開展。
(審核:郗桂昌 責編:何東方)